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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作文

时间: 新华 作文

写好开头和结尾是作文成功的关键,开头需要吸引读者的注意力,结尾则需要总结全文。这里给大家分享《书》的作文,方便大家写《书》的作文时参考。

《书》的作文

《书》的作文篇1

那天,我上完课,独自乘地铁回家。正值下班高峰,人流如潮水般,你推我挤地往地铁里拥。弱小的我随着人流,好不容易被拥进了地铁。

车厢内,人头攒动。几个大叔在旁若无人地大声交谈着,时不时发出的爆笑声仿佛把人的耳膜也震得微微颤动。左侧坐着一位母亲,怀抱婴儿。婴儿或许感觉到了这异常的烦闷,摇头晃脑地大声哭泣着。母亲只得百般无奈地低声哄逗着。地铁行驶时发出的轰鸣声,和四周时不时冒出的手机铃声,互相交织在一起,构成了“美妙”的乐曲。

我的眼光环视着四周,老的,小的,年轻的,无一例外地捧着手机,大家的注意力都似乎被手中小小的光屏吸引着,仿佛里面有个巨大的磁石,牢牢地把他们的眼球给吸了过去。大家还时不时地在上面滑动几下,嘴里还发出啧啧的轻呼声。

正当我准备收回目光时,里面角落里一个小女孩忽然进入我的眼帘。她看上去是那么的普通,扎着普通的马尾,穿着普通的校服,却显眼地捧着一本书。厚重的书本压在她又细又白的腿上,显得跟周围的人们格格不入。她专注地盯着手里的书,那微蹙的眉头,仿佛跟随着主人公的心情一起一伏。她完全沉浸在书中,连旁座婴儿大声的哭泣声也充耳不闻,连金边眼镜将要从鼻梁上滑落也毫不在意。过了一会,她的眉毛舒展开来,嘴角不由自主地往上扬起,露出一对迷人的酒窝。眼里里似乎也闪动着一束灵动的光芒。

车厢中依然还是那么嘈杂,可我的眼里却只有了那本书,和那个专心致志的小女孩。此时此刻,耳边的杂声似乎也离我愈来愈远……

《书》的作文篇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走进我的家中,一眼便可以看见那高高的五层书架,里面摆满了不同种类的书籍,散发着淡雅的书香味。

从小,我就喜欢听故事。当我能识字时,我一有时间便如饥似渴地拿起一本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最喜欢的就是带一本书去旅行,走在异乡之中,拿起一本书细细品读,总会有不一样的风味。长大了,我读的书也变得五花八门。历史、地理、天文、文学等书籍摆满了一整个五层书架。

当我读《上下五千年》时,我的心随着纷争的战国七雄,盛大的开元盛世,残酷的抗日战争时起时落,仿佛自己就是其中一个人物。

当我读《自然史》时,我跟随着踩矿人的步伐,科学家的视野,走遍地下、地上、天上,了解飞禽鸟兽,看遍五彩矿石,走过缤纷世界。

当我读《鲁迅全集》时,不禁从中感受到主人公那豪迈的气魄。当我读《毛泽东传》时,不禁从中感受到主人公那顽强的拼搏奋斗精神。当我读《名人传》时,不禁从中感受到主人公那坚强的毅力。

我最常去的地方便是那飘满书香的图书馆和那充满浓郁气味的书店了。每当到了书店里,我都会忘了时间,一站就是三小时却浑然不觉。我漫步在书的海洋中,感受着不同人物的风采和作者思想上的变化,恨不得立马钻进书中一探究竟。

捧一杯清茶,坐在高高的五层书架下品一本好书是我最享受的人生。它富裕了我的生活,使我懵懂的世界充满了色彩。我与阅读会继续相伴,直到我“读尽人间书”。

《书》的作文篇3

小鬼鲁智胜故事梗概

这本书是风靡校园的《小鬼鲁智胜》,写了与贾里同班的机灵男生鲁智胜在初二那一年遇到的烦恼、挫折、欢乐与成功。这本书反映了一个少年的心理历程、一颗驿动活泼的心及心里发出的声音。

驰骋赛场

在一次拔河比赛当中,张潇洒因手气欠佳抽到了与死对头二班比赛拔河。拔河比赛是二班的强项。在准备中,六名男选手已定:鲁智胜、贾里、刘格诗、林武翔和其他两名同学。

周一,一班的教室里火药味儿十足,就连女赛手的穿着打扮也很硬气。那天出了奇迹,一班竟然赢了二班。一班要代表学校去区里参加“拔河大王”的比赛。全班人马在比赛前不断地努力,虽然最后输掉了比赛,但是他们的努力人人都看在眼里。

寒假经历

原本应该轻松愉快的假期,如今就犹如黑色星期一一样。家长们整天把孩子关在家里或者补习班里补习功课,而鲁智胜和刘格诗就是其中的一员,可是他们却和其他同学不太一样,他们为了追求自由,竟然大胆地离家出走,去拥抱自由了。最后,在家长们的寻找之下,鲁智胜和刘格诗终于回到了父母的怀抱中。对于刘格诗想去看看学校以外的世界,想必是我们所有人的心声。因为现在的孩子们对外界很陌生,在功课之余也应该出去走走,开阔眼界。

秦文君阿姨以小孩子的口吻写了这本书,以独特的角度展示了当代少年的喜怒哀乐,幽默、诙谐、贴近当代少年的生活现实和心理现实,是一部令人开心,给人快乐的儿童小说,值得一读!

《书》的作文篇4

老公:

慢慢的总是会胡思乱想起来,不知道为什么?好像自己最近都变得好迷茫,就像迷失在一片白茫茫的雾里一样!失去了安全感!内心充满了不确定。总是会对着窗外发呆好久,想的什么!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人总是会有那么多的情绪,为什么要让我存在那么多的情感,是我变得太敏感了吗?敏感到对周围的一切都尽收起来了吗?还是自己更加的多愁善感起来了呢?我真的不知道了。

咸咸的液体流到嘴里,是从眼睛里流出来的,有沙漠的味道。

传说中有一种飞越森林的无脚鸟,因为没有脚,它必须不停地飞,累了的时候也只能在风中休息。无脚的鸟一辈子只能落地一次,那就是死的时候。人的爱情也就像无脚鸟一样,虽然可以爱很多次,但却只有一个人让你爱得最深,也伤你伤得最痛。

我极力想溶入你的生命,让你可以感觉到我的气息,我从来都不忍心拒绝你的要求,虽然你从来都不要求我为你改变什么。 。

习惯想着你入睡,也同样希望早上醒后第一个想到的人是你,我希望我一直睡着不要醒来,醒来想你是一件很心痛的事。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为你牵肠挂肚。虽然我曾经答应过你不再胡思乱想,其实这只不过是在自我安慰罢了,我怎么可能不在乎呢?说结婚也许太早了,但我真的很想跟你一辈子在一起,我用我的全部来爱你,关心你,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一直都想要我心中的你每天笑的样子,快乐的样子,你的一切一切,都深深载入了我的生命,心底里最深最柔软的地方,我要珍藏一生。我知道,当你离开以后,我将失去爱的能力,今后岁月中的一切与爱有关的痛苦与欢乐,都将是和你在一起时的记忆。也许,仅仅只剩下记忆了。我们在一起交往的这段时间以来,我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我是如此地爱你,甚至超过我生命的负荷。虽然你从来没有对我说过的"我爱你"不送我玫瑰花,但我不会介意。我最想要的只是你对我的在乎、你的真心。

为了你,我已经明白如何做一个未来的好妻子。也明白如何去改变自己不好的缺点。

春节期间我在痛苦的“是否该安静的离开你”中徘徊,每次想说:心却那么的痛。为什么?为什么一直以来我都无法感受到你对我的爱、对我的在乎、为什么我 毫无感受的到。是我要求太高,还是?当对你的爱 太深的时候,当感受不到你对我的在乎的时候,我选择 放弃,我知道离开你,我的心会很痛,我会用时间去为自己疗伤。也许 等不久的将来你会明白,当你找到你很爱的她的时候,当你一切对她好的时候, 我相信你就因该明白我所要的一切了。

老公 我爱你 真的很爱你 但我累了 对不起 等你明白的时候 我的心已经为你封闭 麻木了。。。 。。。

老公 ,要好好努力的工作,要按时吃饭,下班后按时睡觉,少抽烟,少吃烧烤(吃的时候不要喝可乐)``` ```不管我在哪,我都会默默的为你祈祷,我会深深的记住你,深深的记住在寺庙为我们的爱情祈福的我们。

《书》的作文篇5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几百年前那双傲慢的靴子仍在高力士羞愤无比的手中.你,却傲然离开.李白,那样一个狂放不羁,气吐山河的人物.我愿用我眼来读你,读出你的气魄,读出你的失落.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少时的你,有着“大济苍生”的理想.希望这一腔热血能用在江山社稷上.可惜,长安的受挫使你报国无门.这样沉重的打击令你无限忧伤,使你面对美酒佳肴也无心享用.但,你并没有一直悲伤下去.坚强乐观的你依旧要奋斗下去.勇往直前,不畏艰难才是属于你人生的主旋律.我读出了你的理想.

人生在世不如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报国无门的你选择了隐居,尽观江山美景不也是一件令人神往的事吗.至于满地的难民与伤民,祖国的岌岌可危,便交由杜二去吟诵吧!更加佯狂的你便从此浪迹江湖,云游四海,去享人间之乐了.然而又有谁会明白,狂放的你,也有一颗忧伤而寂寞的心.我读出了你的忧伤.

且就洞庭赎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

酒,几乎成为了你生命的全部.无肉可以,无酒不行.为何酒拥有如此大的魔力?莫非只是自己钟爱那樽中的月影,引起你回回的深思.思,思故乡,往事,还是那早已摇晃不定的长安.或许还是放不下祖国吧,只有那几杯甘醇才能让你忘记悲伤.我读出了你的爱国心.

《书》的作文篇6

青春,人生最美好的旅程。青春,人生最富诗意的季节。青春,人生最灿烂的阳光。这充满朝气的青春年华沉醉在时而浓烈,时而淡雅的书香中。

青春,沉醉在极富浓厚的书香中。不知你是否有这种感觉:每当翻开史书,就像是在品尝一杯浓浓的咖啡。一个个鲜活的历史人物引领你成长;一个个经典的历史故事让你深感古代中国的独特魅力;一个个智慧的古代哲学充实你的文学素养 …… 史书的特有的气息散发出中国浓厚的民族文化。

青春,沉醉在极烈的书香中。阳光照在你青春的小路上,当你仰望天空,轻吟古诗词时,你会想到什么?或许你能想起杜甫“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壮志;苏轼“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的英雄气概;辛弃疾“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声后名”的昂扬锐气;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尚情操;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操…… 漫步古诗词,不像是在品味一杯烈酒吗?

青春,沉醉在淡似水的书香中。阅读小说体味小说的精华。 你会体味到保尔 柯察金刚强的毅力;体味鲁滨孙顽强的生命力;体味居里夫人为科学献身的无私无畏;体味贝多芬改变命运的决心;体味高尔基追求光明的信心…… 小说平淡,但似水是人精神的源泉。

青春,沉醉在文雅的书香中。品读现代诗文,不禁被它的文雅所感动。冰心的《繁心春水》歌颂自然、赞美母爱、回味童真。不论是从内容上还是从艺术上,都诠释着“雅”的真谛;徐志摩的一首《再别康桥》再现了书的“雅”,一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倒出了他真挚的情感;泰戈尔的著作《飞鸟集》透出世界的真善美充满了诗情画意重温书“雅”的气味……

青春的脚步,将跟随书愈浓愈烈,愈淡愈雅的气息走到人生的顶峰。

可谓,青春年华醉书香!

《书》的作文篇7

 

年仅17岁的哈利就要和德思礼夫妇告别了,他刚和凤凰社的人离开房子。便被伏地魔和他的食死徒追杀。好不容易捡了条命回他的好友罗恩家,参加了罗恩的哥哥比尔的婚礼,但是在婚礼进行的时候,又被食死徒追杀。

他和罗恩以及赫敏幻影移形到了托腾汉宫路,干掉了两个食死徒,再到了格里莫广场12号。定下计划去魔法部找多洛雷斯.乌姆里奇寻找魂器(继承了某人一部分灵魂的物品)--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却因哈利的一丝闪失,再也不能回格里莫广场了。

于是,他们来到了举行魁地奇赛的那片树林,又用歌德里克.格兰芬多的宝剑,摧毁了挂坠盒。单因为哈利说出了中了恶咒的“伏地魔”的三个字,被抓到了伏地魔的新根据地--马尔福庄园。凭借他们的聪明才智,逃到了比亚芙蓉的新家—贝克小屋。他们冒充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到她的金库中取出了伏地魔的另一个魂器—赫尔加.赫奇帕奇的金杯。为此,他们不得不丢掉了格兰芬多的宝剑。

霍格沃茨的战役打响了,人们抵抗着来势汹汹的伏地魔军队。哈利用食死徒克拉布燃起的不灭之火摧毁了海莲娜.拉文克劳偷走的魂器--冠冕。哈利波特亲眼见证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死,并了解了他的身世。

哈利去寻找伏地魔,打算让伏地魔杀死他。可是伏地魔却不知道它的一部分灵魂附在哈利身上,伏地魔亲手结果了他自己的最后一部分灵魂。哈利在伏地魔去战斗时,披上隐形衣溜走了。他的好友纳威用宝剑杀死了伏地魔的最后一部分灵魂。正在伏地魔要干掉罗恩的妈妈时,哈利保护了罗恩的妈妈不受伤害,自己与伏地魔一对一战斗。最重伏地魔的杀戮咒反弹回去,伏地魔自己终结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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